大河车网转载:先是半年报公布净利润大幅下滑,随后又传出裁员消息,从H股回归到A股不久的比亚迪一直“负面缠身”,其股价也如一只泄气的皮球,一路向下。对此,日前有行业人士质疑,作为保荐人的瑞银存在“只荐不保”、忽悠投资者的嫌疑,应该对投资者负责。而相关金融和法学专家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惩罚力度过轻,法规不健全,是券商敢忽悠投资者的主要原因。
“双簧说”有可能
从今年6月份回归A股后,比亚迪表现实在惨不忍睹。先是比亚迪半年报曝出上半年净利同比下降88.63%,而后传出裁减员消息。近日,又有媒体报道其上市保荐人瑞银证券被要求向证监会提供说明,解释上市前后比亚迪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这些消息又让比亚迪股票持续走低,昨日比亚迪收盘价为19.32元,接近上市发行价。有行业人士猜测,业绩“变脸”是比亚迪和瑞银合力演的一出双簧:比亚迪上市圈钱,瑞银鼓吹收获大笔佣金。据悉,在比亚迪高溢价发行后,瑞银证券赚取了4550.40万元的承销费用。
对于“双簧说”,比亚迪和瑞银都坚决否认。但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杨朝军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律师张马林在接受采访时均认为,“双簧说”很有可能。
张马林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巴菲特在比亚迪的炒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他看来,比亚迪甚至可以说是一个“以做宣传为主、做实业为辅的公司”,因此,上市之后股价大跌并不出人意料。
据了解,2010年比亚迪汽车产销量突破100万辆,成为国内最快突破100万辆的企业,刷新了奇瑞的纪录。可以说,在比亚迪上市的前一年,比亚迪达到了最高峰。
“比亚迪很聪明,感觉在港股不行的时候,马上回内地圈钱。”杨朝军分析说,当时比亚迪公司的业绩表现还不错,而市场正处对新能源汽车的狂热中,再加上保荐商的“忽悠”,因此,投资者便“晕乎”了。
法律尚存缺陷
有市场人士称,在比亚迪的招股书中瑞银将若干风险隐藏,夸大其利好面,而违规成本过低是保荐人只荐不保和粉饰业绩的根本原因。
对此,张马林认为,不太可能出现保荐商将一个明明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给“忽悠”上市的情况。“可能存在的情况是,招股书中有意将有些风险隐去或过略提及。在比亚迪上市问题上,瑞银可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准确的问题,对重要信息有选择性地进行了遗漏。”
杨朝军则分析说,上市公司的保荐人和投行对于企业未来的走向是有预判能力的,而普通股民是不具备这种能力的,因此他们有义务向公众提供准确而真实的预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规定,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到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但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处罚明显过轻。据公开信息,五年来,中国证监会仅对7名保荐人进行过警告处罚。
“ 如果招股书中隐藏部分风险信息,投行是有责任的,因此,证监会有责任对瑞银进行处罚,且应重罚,罚款300万或5000万元都可以。否则,以后类似的情况还会发生。”杨朝军说。
中国的法律目前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即投资者无法起诉券商。“如果有的话,投资者就可以起诉瑞银证券,要求赔偿。”
监管力度不够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审查机构监管力度不足也是导致保荐人“只荐不保”和粉饰业绩的重要原因。
“对于比亚迪上市后业绩大滑坡、股票狂跌的状况,业内很难辨别到底是由于上市前保荐商过分包装吆喝导致,还是由于上市后本身运营不当导致。”张马林说,因为目前中国现行的上市制度为审核制,该制度的最大缺陷在于审查机构不能获取全面、正确的信息。
“如果企业本身不向国家监管机构披露全面、正确的信息,那么,在很大程度上,监管机构是没有办法去核实企业所提供的信息是否全面和真实。因次,解决问题的关键核心还是要靠企业的自觉性。”张马林表示。
张马林认为,解决这种情况最重要的是要加重保荐人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严格的监管机制。“但是这种监管只是一种滞后的监管。”
“目前证监会拥有的权力过多,使其监管力度减弱。”杨朝军表示,将来证监会更需要做的是监管,批准公司上市的权力应该给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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