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再征民意 市民呼吁莫再爽约 |
2011年09月28日 09:39 来源:中原汽车网 作者:中原汽车网 |
大河车网转载:早在2004年底,有关方面就对外征集过意见的汽车“三包”规定,在经历6年的难产期后,终于又有了新进展。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
时隔6年,汽车“三包”再征民意。一石激起千层浪,在“金九”期间,“三包”也成为议论的焦点,尤其是不少市民刚刚购得新车,如果遭遇频繁故障,却会被商家告知“只能修理,无法退货”,这种尴尬 常让消费者束手无策,市民呼吁这次汽车“三包”新规莫再“爽约”。而一旦汽车“三包”新政能通过,尴尬将成为历史,在强势的汽车厂家、经销商面前,弱势的消费者不会再感到投诉无门。
新规
“爽约”6年再征民意
早在2004年底,有关方面就对外征集过意见的汽车“三包”规定,在经历6年的难产期后,终于又有了新进展。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
亮点
有效期不低于两年
目前,各个厂家都有不同期限的汽车保修期,但保修不同于“三包”。据悉,新规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两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的质量担保期应不低于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并指出主要总成和系统为:发动机、变速器、车身、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等。
其中第二十三条尤为引人注目,该条规定提出,家用汽车产品售出后30日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身开裂、制动系统失效、转向系统失效、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消费者可 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维修超过5日,需给予交通补偿或提供备用车。
市民
希望这次不会“难产”
记者采访到了一位曾深受新车“折磨”的车主罗小姐。她告诉记者,她购买的小车仅仅到手几天就故障频发,经销商却连维修服务的态度都十分勉强,“如果早点有这样的规定,我肯定会把车退掉。”
大多数消费者认为这次汽车“三包”再征民意是个好消息。市民李女士就告诉记者:“在强势的汽车厂家、经销商面前,我们只能处于弱势,一旦汽车出现问题,常感到投诉无门,而如果汽车‘三包’能通过,对于消费者来说,就是一种制度上的保障。另外,汽车‘三包’政策已经难产6年了,希望这次不要再‘爽约’了。”
数据显示,有关汽车的消费投诉增长很快。去年佛山12315热线共受理家用机械类申诉565件,同比上升70.7%。其中涉及汽车的申诉就有369件,同比增幅将近200%,涉及的主要问题包括:汽车质量、售后服务、合同纠纷,具体表现包括汽车故障屡修不止等。
车商
现阶段是把“双刃剑”
就《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各种新规,特别是整车退货的有关内容,记者采访了一家合资品牌4S店的市场部负责人。
“以前一般只要新车上牌后,就没有了退货的可能。如果汽车本身有故障,商家一般只会负责维修,极少听说有顾客成功退货的案例。”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征求意见稿》,该负责人表示暂时还没有了解,但她表示,售后市场是车商的开拓热点,有关这一领域的规定,肯定很快会成为业界的关注热点。
还有车商表示,从现阶段看,汽车“三包”对自主品牌的发展或许是把双刃剑。顺德金图名帝豪4S店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能有效保证消费者利益的同时,也会存在因投诉过多、赔偿过重影响到企业利益的问题,不过从长远来看,会促进汽车产品质量的提升。
新快词典
何为“三包”?
这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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