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汽车2月6日讯 汽车质量问题是一个长期伴随车市发展的重点话题,随着国内车市消费市场进一步成熟以及国家对车市相关政策的完善,汽车召回已成常态,并慢慢被消费者认可,由以往的贬义到现在的褒义转变,纷纷认为这是汽车企业一种负责任的表现(相比那些存在质量问题而又不主动召回的汽车厂商而言),这是一种极其不正常的现象。
从2004年我国实行汽车召回制度以来,我国的汽车召回的数量和次数一直处于上升趋势,累计召回存在缺陷的汽车近620万辆。回想2011年国内汽车召回,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为历年来最高。
2011年车型召回一览表
2011年累计召回数量排在前五位的汽车分别为:广汽本田、上海通用、长安福特马自达、北京现代和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召回113.9905万辆,上海通用召回24.6468万辆,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召回8.8082万辆,北京现代召回7.2868万辆,神龙汽车召回6.3491万辆。
其中,2011年8月,广汽本田由于动力传动系统存在缺陷,召回了部分雅阁、奥德赛和思铂睿轿车,总量超过75万辆,成为到目前为止,国内召回数量最大的一次召回行动。
上海通用因车辆发动机燃油管在极端工况下接头可能会脱开,造成燃油泄漏,导致车辆熄火或无法启动。如遇到外部明火,存在起火的隐患。召回133074辆新君威2.0L、2.4L和99857辆新君越2.4L。
长安福特因车辆部分空调辅助加热器电源线可能与空滤器支架发生干涉,导致电源线绝缘材料磨损进而发生短路,使电源线发热、冒烟。召回6599辆蒙迪欧-致胜。另外,涉及车辆前大灯清洗泵可能对清洗液液位传感器产生信号干涉,当清洗液液面低于设定值时,驾驶员不能从DIM(驾驶员信息系统)中得到清洗液液位低的信息并及时添加清洗液。召回942辆国产沃尔沃S40、3034辆进口沃尔沃XC60、84辆进口沃尔沃C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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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从近几年的召回情况来看,车市召回逐步攀升,国内车市需求突飞猛进,自09年成为全球第一销售大国以来,连续三年缠绵销售冠军。虽然国内相关车市召回制度不断完善当中,但就目前的召回情况来看,仅仅是一种形式,并没有给厂商带来多大的压力。贝叶思认为召回不应该仅仅以一种形式存在,更重要的是对中国的消费者负责,召回制度有待完善。
召回范围过窄
在发达国家,汽车缺陷召回范围很广,不仅包括汽车整车,同时还包括汽车零部件、汽车论坛、儿童座椅等。而在我国,涉及到的召回仅仅涉及到汽车整车,相比发达国家来说,还不够完善。
处罚机制不健全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对于“制造商获知缺陷存在而未采取主动召回行动的,或者制造商故意隐瞒产品缺陷的,或者以不当方式处理产品缺陷的行为”,仅规定“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制造商按照指令召回程序的规定进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但是没有规定相对应的罚则,因此,即便出现生产者发现产品缺陷隐瞒不报或不召回的情况,主管部门也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
处罚力度过轻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规定的最高罚款金额只有区区人民币3万元,还不及汽车一个关键零部件的价值。即使按最高限额进行罚款,制造商仍不按照规定实施召回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主管部门每日加罚3%,一天也只有900元的罚款。这对财大气粗的汽车生产商来说,根本谈不上有什么法律威慑力。
目前我国缺陷汽车召回法律制度与国外发达国家缺陷汽车召回立法之间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导致了国内的汽车企业召回意识仍处于被动阶段,不仅召回行动迟缓,而且对于国内消费者提出的经济补偿要求也态度冷淡。因此,完善我国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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