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难包 企业“暗不做声” |
2012年02月09日 11:09 来源:中原汽车网 作者:中原汽车网 |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征集稿》),在社会各界再次引起轩然大波。
2011年9月20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10月26日针对初版“三包”召开了意见听证会,根据种种迹象,曾有传言称汽车“三包”将会在2011年年底出台。但此次《意见征集稿》的发布,仍然没有改变其“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情况。
即将出台?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此前曾表示,尽管汽车“三包”出台未设定确切的时间表,但会在吸纳各方合理意见和建议后“抓紧修改”、“尽快出台”。同时,政府、生产厂、经销商、消费者都需要一个至少半年的过渡期,便于进行“汽车三包”立法的准备工作与基本知识的普及宣传。而根据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得的信息,此次意见工作将在2月中旬左右结束,此后将进入归纳整理的阶段,某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相关协会的领导层向本报记者透露:“年内出台的可能性相当大。”
而据消息人士透露,今年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将继续对汽车“三包”政策进行相关的讨论。同时有业内分析人士称,考虑到目前国内汽车业所处的政策、市场环境,与消费者在汽车产品维权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今年汽车“三包”出台的可能性非常大。
同时,刘兆彬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汽车三包’是质量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已经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估计今年要出台,我们将更加注重质量基础上的安全。”
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共计实施汽车召回82次,召回车辆总数首次突破180万辆,为历年来最高。与之相对应的是,与汽车质量相关的消费类投诉也再度攀上新高。而去年全年,我国汽车行业的投诉量与2010年相比,增长了30%左右。
据了解,国务院法制办2月3日公布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将汽车召回法规从部门规章提高到了法律法规的标准,从这一趋势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于保护汽车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
但有业界人士对此表示担忧,虽然国家对于“三包”的决心是肯定的,但如果企业不配合,难免会像2004年一样再次出现令消费者失望的情况。
暗不做声
据一位参加过2004年汽车“三包”研讨会的业内人士透露,当时一汽、上汽、东风、北汽等几乎国内所有的主要汽车企业联合向国务院最高领导写了一封联名信,指出了当时“三包”条件尚未成熟的几点原因。
在联名信中,各大企业表示,由于中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技术发展尚未成熟,为了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抓住企业发展战略的机遇期,提出了“先出台召回规定,三包政策缓行”的要求。同时,考虑到国内汽车市场规模依旧狭小,如果实施汽车“三包”,国有汽车企业此时尚无能力承担作为额外成本出现的“三包”开支。同时各大车企表示,担心某些消费者以“三包”为借口与企业发生纠葛。而正是这封联名信,与企业在“三包”研讨会内外的强硬态度,造成2004年的汽车“三包”石沉大海,再无音讯。
2011年9月,在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后,企业方面似乎又采取了“一致对外”的措施,但这一次他们选择了沉默。在记者采访中,对于“三包”的问题,各大车企都采取了三缄其口的态度,并没有做出明确的回应。“不清楚”、“不了解”、“上面不让说”的“三不原则”是记者听到的最多的声音。而在去年10月底举行的立法听证会上,相比2004年数次相关座谈会上的激烈争论,与会企业又同时选择了“低调”:“企业代表在听证会上态度意外的一致,都没有主动发表意见,领导在听证会快结束时‘点名’让他们谈一谈,即使这样,他们也只是提出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当时与会的一位业内人士这样告诉汽车商报记者。
“企业不说话很正常,让他们主动提出意见几乎是不可能的,就算‘三包’真的出台,只要企业还有自由裁量权,他们就会在安全质量问题上有自己的说法,也不排除到时候会拿配套的实施细则说话的可能。” 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总经理迟亦枫向汽车商报记者解开了其中的玄机。
而中国汽车某行业协会一位高级专家对汽车商报记者的一番说辞,更是耐人寻味:“考虑到我国的特殊国情与行业现状,‘汽车三包’目前面临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很多问题。而且,我国没有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体系,所以,目前推出‘汽车三包’是一个强人所难的行为。但这个规定现在看来是要强制出台,所以企业也只能给相关部门一个台阶下,不能再多言其他,选择‘不反对’的沉默。”
缺少检测机构 何时仍不明朗
此前,有业界专家认为,由于鉴定难等问题,中国实施汽车“三包”的环境条件尚不完全具备。而新版《意见征集稿》也仅仅是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可以组织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专家库;经争议双方同意,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机构可以选择专家参与调解工作。”“处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需要对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严重质量安全性能故障进行检验和鉴定的,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有关规定执行。”并没有对此前争议颇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国内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几乎全部为营利机构,根据《民法》中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举证规则,如果消费者提出车辆有质量问题,那么消费者首先要自己提出证据证明。但如果以商业检验,那么按照一般原则,检测费用应该由消费者承担。“在消费者与厂家之间发生的商业行为,国家不会承担相关的费用,在检测费交纳上就存在到底是谁来掏钱的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汽车行业专家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而且,检测的费用可能会超出购买零部件修车的费用。“既要花钱,又费时间,最后可能还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这也就是大部分人嘴里说的‘缺乏可操作性’。”
除了检测方面的困难,在消费者眼里,在经过了十年的等待之后,“汽车三包”已经变得不那么让人激动了。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车主李女士向汽车商报记者表示,现在基本上已经不怎么关心到底什么时候会出台的问题了:“2004年刚买车那会听说汽车要出三包,我跟身边的朋友都很高兴,但一拖这么多年,基本上隔两年就会拿三包出来说一说,内容都是大同小异,仔细看一看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务虚的,所以就不关心了。”记者在走访市场的时候了解到,绝大部分的消费者对于“汽车三包”的出台,与厂商目前的态度,都表示失望:“有时候修他们都不乐意,更别说退换了。”在姚家园某进口品牌4S店进行保养的车主邵先生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就算是能退换,保险怎么算?需不需要再掏一次上牌费?如果这些问题不给解决,那就别提什么‘三包’了。”同时,很多消费者也表示,即使“三包”出台,在真的需要退换车的情况下,可能会在经销商与厂家之间遭遇“扯皮”。
汽车商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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