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中国消费者已经慢慢习惯汽车公开召回,但不少车企出于各种原因仍坚持隐性召回(不公平召回)。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未能对避免、监管“隐性召回”做出有效的规定,未来有必要加强管理。
据统计,全球汽车召回主要为乘用车,但中国召回数却明显与全球汽车大国的销量不匹配。第一,2011年中国乘用车销量比美国高13%,但召回数不及美国一半。2011年中国汽车销量远远高于美国,2011年中国汽车销量1850.51万辆,其中乘用车销量为1447.24万辆;美国乘用车销量仅约1278万辆。但这一年,涉及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召回次数达80余次,共计召回180万辆汽车,同期美国汽车召回数量为390万辆;第二,自《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来,累计召回存在缺陷的汽车近620万辆,召回产销比也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
据调查,中国汽车公开召回少,并不是因为中国汽车质量好于海外发达国家,而是因为车企不愿意公开召回。目前全球汽车召回主要分为两类,即以美国为代表的“自愿认证、强制召回”;以日本为代表的“强制认证、自愿召回”。
不愿意公开召回,车企如何解决车辆投诉或疑难故障?据悉,当汽车出现涉及召回隐患时,不少车企选择通过4S店悄然维修或解决问题。比如,不少车主发现,在4S店做售后保养的时间突然延长,4S店通常会告知升级某一软件等。事后车主们方会得知被“隐性召回”了。
当问及车企为何更倾向选择隐性召回时,业内专业人士表示原因有多种。
第一,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汽车的召回底线为“危及安全”。涉嫌召回的车辆可能不直接涉及安全因素,因此召回游离于法律边缘,可以不采取强制召回;
第二,公开召回比隐性召回的范围更广,成本更高,品牌受损度更高,通常企业不愿承担损失;
第三,召回原因为工艺不过关,车企羞于启齿。这一点在自主品牌企业中较为常见;
第四,面对涉及技术设计缺陷、不成熟技术引发的故障时,车企可能无法解决故障或只能通过大量进口零部件来解决问题时,车企不愿意承担短期或长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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