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汽配存贱买国资之嫌 披露招股说明书 |
2012年03月28日 11:10 来源:中原汽车网 作者:中原汽车网 |
[导读]怀集登云汽配日前披露招股说明书。记者发现登云汽配招股书中存在股权分散、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同时存在贱买国资之嫌。登云汽配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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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登云汽配)日前披露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记者通过对招股说明书的梳理,发现登云汽配招股书中存在股权分散、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同时存在贱买国资之嫌。
或存低价购买国资之嫌
登云汽配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进排气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该公司本次拟登陆深交所,发行2300万股。
1995年登云汽配的前身——怀集汽车配件厂进行经营承包改制,公司现任董事长张弢等人作为承包组成员与怀集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签署产权承包经营合同,出资140万元购买公司产权,占汽配厂生产性净资产700万元的20%。承包组以此生产性净资产为基数,承担企业生产经营和国资保值增值的责任,并受托管理非生产用国有资产931.06万元。汽配厂变更为怀集汽配后,承包组持股比例为9.34%。
由于拟吸收钧威汽配而发生评估调账,发行人净资产大幅增加至1997年末的3105万元。此时怀集县资产经营公司(前身为怀集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所占公司的股权为59.94%(1998年又调增至60.78%),依此计算国有资产的权益在1997年末约为1861万元。
2001年,怀集汽配再次改制时,经核实后的国有资产权益大幅调减至361.73万元,两个月后,以253.21万元的低价将全部国有产权转让给张弢等41人。3年后张弢等7人受让公司另一大股东李迎春所持有的公司36.18%股份的价格却高达1430.76万元。
这不禁令人疑惑,在2001年改制时,原先上千万的国有资产为何以253.21万元的价格出售? 大同证券IPO投资顾问刘云峰指出,这其中或涉嫌国有资产贱卖的问题,因为从转让时间看,公司在大幅调减国有资产权益仅两个月后,就以国有资产7折的价格进行了股权转让,时间点令人生疑。
亲友持股股权高度分散
据招股书披露,登云汽配的股权高度分散,目前第一大股东张弢所持有的股份仅为17.15%,无法单独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招股书认定,张弢、欧洪先、李盘生、李区、罗天友、黄树生、陈潮汉、邓剑雄、莫桥彩等9名自然人共同控制该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截至发行前,张弢等9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共计46.43%,并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但现在这9人所持有的股份仍无法对公司进行绝对控股,发行后其所持有的股份将进一步摊薄,对公司的控制程度还将进一步降低。因此,公司存在着一定的实际控制人变动风险。
同时,造成公司股权分散的原因也颇耐人寻味,亲友持股现象较多。例如,目前持有公司0.87%股份的股东王连生出生于1933年,其股份来源是公司副总经理王玉枢为尽赡养义务,保障老人的老年生活,提议由自己出资资助其父亲王连生购买怀集汽配部分股权,以供其养老。招股书还披露,本次股权转让有效地激励了王玉枢工作的积极性。董事长张弢也曾帮助其朋友杨全德入股登云汽配。
靠县里通知拒缴公积金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招股书中称,怀集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5月14日发出的《关于全面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规定“外资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可暂不缴存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发行人依据前述通知未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仅仅根据县政府一纸通知,就能避免缴纳住房公积金吗?“这肯定是不行的”,著名维权律师严义明指出,从法律规定看,上位法与下位法不能有冲突,如果发生冲突,应以上位法为准。如果当地县政府与上级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冲突,应以上级机关为准,而国家对单位应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有着明确规定,因此登云汽配并不能以县政府的通知作为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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