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交强险市场终于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前日晚间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决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条例昨日起正式开始施行。
短期冲击或有限
新修改的条例去掉“中资”二字,由原来的“中资保险公司”变成“保险公司”,标志着我国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交强险市场。外资险企的进入是狼来了?某大型中资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交强险对外资险企放开在短期内对公司和整个市场的影响有限,市场格局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变化。
市场人士分析,由于目前车险市场交强险多是和商业车险一起捆绑销售,所以消费者为了避免理赔不便,往往会选择两种车险都在同一家公司购买。外资险企由于之前缺乏“交强险”牌照,在经营车险业务时只能选择和中资公司合作经营,限制很大,因而整个外资公司在市场上的占比一直不高。统计数据显示,外资保险公司排名前三的美亚保险、利宝保险和东京海上保险,市场份额均不足1%。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大型的中资财险企业拥有强大的营销服务网络所以影响较小,一些小型的财险公司或将面临较大挑战。
有利车险服务水平提升
同时,市场人士认为外资险企进入最大的影响或许在于车险服务水平的提升,并对此有很高的期待。“车险理赔难”一直被广大车主所诟病,专家认为,外资交强险带来的先进管理经验、创新的理赔服务能给整个车险市场带来更多的积极作用,推动市场服务升级。
事实上,交强险实施以来的运营情况并不乐观。2011年8月,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第四份年报显示,2010年33家财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经营亏损高达72亿元。
因此,有分析指出,引入外资险企除了希望促进车险经营水平的提高,或将倒逼交强险经营模式向市场化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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