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就不能驾车!”对于广大市民而言,这已达成共识。
正如当初罚酒驾一般令社会轰动———本周,广州交警对乱打远光灯动真格开罚单同样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依据广州警方规定,违规乱用远光灯,受罚车主除了掏200大元之外还将被扣1分,这是交警部门首次把乱用远光灯与酒驾放置在同等高度进行处罚,也是继酒驾之后,交警部门再次出招,以规范文明行车及安全用车的硬措施之一,其在社会引起的连续反应也非常激烈。
不过,细细分析,社会的激烈反应无非可归入以下三类:一是肯定态度,认为交警开始动真格,把这种平时里看起来并不起眼的行车行为也纳入管制范畴,说明对交通规范化管理有进步。第二种是持否认态度,认为遇到开远光灯这样的情况,一般情况也只能谴责其不文明没道德,想不到交警会对这种小事计较并来真的;第三是持怀疑态度,即认为交警部门很可能一时兴起进行巡查罚款,风头过后则将偃旗息鼓。
在相关的论坛或微博上,更多的网友对“一律开罚200元扣1分”这个处罚是重了还是轻了进行争论。“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从广州警方开罚单的依据认为远光灯可使对向司机“瞬间致盲”2秒钟这一点来看,若不规范使用远光灯,害人害己危及交通安全这将是必然。因此,对于开罚单的广州交警而言,如何从源头开始抓起,如何令各位车主重视起“生命驾驶”的各个细节,这才是广州交警动真格开罚乱用远光灯的初衷所在。
其实,在美国和欧洲,远光灯是限制使用的,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使用,一旦使用远光灯,警察会一路紧跟为你处理突发事故,如果是乱用远光灯则会受到处罚。
在广州此次被查的乱用远光灯消费者中,一个细节给了我们不少提示。很多车主对远光灯的使用情况完全不知情,甚至在交警要求对车灯进行调整时,仍然乱作一团未能准确切换———这说明,不是车主不想文明,而是车主连常识都没过关。
实际上,这几年国内汽车市场发展快速,驾校方面的生意也水涨船高,为了更快促进驾校学生毕业,驾校对一些本该考核严格的科目有所松懈,令不少漏网之鱼开上车后便成“马路杀手”。就拿“远光灯”来说吧,这本来是汽车重要的照明功能之一,然而,由于强烈的长期白光还对人眼有害,因此,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在开启路灯或者其它照明较好的道路上行车不应开启远光灯,开启远光灯的车辆应该在会车前150m之前切换至近光灯。
不过,对于国家的这一条规定,没有多少人严格执行。而在市区,滥用远光灯的现象也相当严重。据称,在东莞和深圳,一些私自改装氙气灯的车主,在不正确使用远灯光时,更对安全、文明驾驶埋下了包袱。
显然,为了改善这种现状,交警正在加大对这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拯救,据称,今后的整治力度将逐步加大,而广州市的做法在全国都得到了巨大的关注,不排除,下一步,滥用远光灯将在多个城市开出罚单。
但对于社会而言,罚,只是一个形式,而最终的目的是大家形成共识,自觉遵守。就如夜间行车开远光灯一样,交警也面临取证难问题,不能光靠处罚来解决该问题,而交警部门应在今后驾照考试中,在夜间路试时,增加如何使用远光灯的考试内容,并且在驾驶员培训、驾照年审时,增加对这类文明驾驶内容的培训力度,这样才能希望车主们提高守法自觉性和文明守法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