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汽车展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河南电视台《车舞飞扬》栏目
(唯一指定收款单位:郑州今日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十八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汽车展由河南电视台《车舞飞扬》栏目独家主办,经研究决定,定于2012年10月12日—10月14日在郑东新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室外广场举行,具体合作协议如下:
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参加第十八届郑交会车展,愿意服从车展主办方的安排,遵守主办方制定和宣布的车展要求、纪律。
二、第十八届郑州全国商品交易会汽车展展位面积及费用:
费用:A区展位、B区展位、C区展位:550元/m2;D区展位:450元/m2;
三、第十八届郑交会汽车展定于2012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在郑东新区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室外广场举行(3天),电费按郑交会要求另行支付(车展主办单位负责协调)。
四、甲方 共定汽车展位 m2,
展位序号: 共计费用 元,大写 元。
五、以签定展位合同车展费用支付的先后决定汽车展位,汽车展前一周内尚未付款者,乙方有权将其展位终止让与款到者。
六、此合同一经签定,即产生法律效力,甲方中途退出,乙方不予退款;因天气等不可抗拒原因致使车展无法正常进行,乙方可将车展顺延举行,不属违约。
七、布置时间:
1、2012年10月10日下午15:00参展单位到会展中心广场(3号门处)看场地、领布展证、
资料等,开始布置场地。
2、2012年10月11日早上8:30—19:30布展完毕,2012年10月12日早7:30前进场完毕。
八、备注:
甲方: 乙方: 开票收款单位:
代表: 代表: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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