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部门认定火灾系车辆故障引发。此时,越野车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零部件刚好两个月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不排除三元催化器总成过热引发火灾。 越野车发生自燃,却发现没买自燃险,而且已过了保修期。车主将4S店告上法庭,认为自燃系刚在4S店更换不久的零部件引发……近日,雅安市雨城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决4S店赔偿车主杨先生车辆损失费20.6万余元。
换零件两个月 越野车闹市自燃
杨先生是雅安雨城区对岩镇人。2008年10月18日,他以23.98万元从成都某4S店购买了一辆雪佛兰科帕奇越野车。2011年9月23日,4S店对该车进行了保养维修,并更换了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零部件。此次维修保养,杨先生花去1.28万余元。
“但修了过后,车反而出问题了。”杨先生诉称,2011年10月21日,他的越野车出现三元催化器发烫发红的现象。打电话告知4S店后,4S店要求他将车送到该店在雅安的另一4S店维修。此次维修,杨先生又花去2100余元。
一个月后的11月21日,该越野车出现怠速不稳的现象,4S店要求杨先生将车开到成都维修。但仅过了两天,该车在雅安市区发生自燃,导致车辆全损。雨城区消防部门认定,此次火灾系车辆故障引发。此时,越野车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等零部件刚好两个月。
疑维修导致事故 车主状告4S店
眼看越野车烧成一堆废铁,杨先生慌忙找来保单,却发现未买自燃险。而且事发时越野车已开了3年多,行驶了13.5万多公里,已经过了保修期。“难道自认倒霉?”杨先生始终觉得不对劲,因为自2011年9月23日维修保养后,他的越野车便故障频发。
是不是4S店的维修出了质量问题?杨先生找到4S店,但对方表示“更换的是原厂零部件,不存在质量问题,不承担赔偿责任”。多次协商未果后,杨先生将4S店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车辆损毁造成的损失。
在庭审中,双方围绕车辆是否因三元催化器高温引发火灾、引起三元催化器高温的原因、车辆是否属于维修保修范围展开激辩。由于双方各执一词,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起火原因进行了鉴定。鉴定结论为,不排除三元催化器总成过热引发火灾。
维修质保期自燃 4S店赔车主20万
对引发三元催化器总成过热的原因,双方再次出现分歧。杨先生认为是4S店维修质量问题,4S店则认为系杨先生的不良驾车习惯导致。对于是否处于维修质保期,杨先生认为该次维修为总成修理,维修质保期应为100天,4S店则认为该次维修为小修,维修质保期仅10天。
法院审理认为,杨先生将车送往4S店维修,双方建立了汽车修理服务合同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更换三元催化器总成的行为为总成修理,质保期为2万公里或100天,车辆自燃时在维修质保期内。同时,车辆自燃系三元催化器总成温度过高引起。8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车辆自燃时在维修质保期内,且由更换的三元催化器总成温度过高引起,4S店应赔偿车主因车辆全损而造成的损失。对事发时车辆价值进行估算后,法院判决4S店赔偿杨先生损失费20.6万余元,车辆残值归4S店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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