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国汽车市场销售环境趋紧,不少汽车产品的销售出现了问题,遇到很大的困难,中外合资企业的自主品牌产品也难于幸免。于是,有的汽车经销商玩起“换标”的把戏,以打开合资自主品牌产品的销售局面,提升销量。如东风本田4S店主动将“思铭”标识更换为本田“H”标出售;东风日产4S店则投买主之所好,推出将“启辰”标免费更换成日产车标的服务。
用洋车标换下本土品牌车标,并非是什么新鲜事。2001年我国入世后的前5年,江淮生产的MPV瑞风,厂商一度撤下当初的自主品牌“JAC”车标,用现代椭圆中的斜花体“H”代之;天津一汽的威姿轿车,一度用三个椭圆的丰田LOGO,换下一汽的标牌。此类无视国家汽车外部标识规范,义务为外资品牌免费宣传的怪现象,风行一时。当初的有关跨国公司居然默认中方“换标”,无任何异议。直至《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实施,“办法”明确:汽车制造企业的新产品必须符合规定,才准予以登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已登录《公告》的车型,如外部标识不规范,必须予以调整,否则暂停有关车型《公告》,即打入“禁销”之列,才彻底扭转不规范的外部标识混乱状况。
如果将此类怪象再往前追溯,可推到上世纪的八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那时突出反映在CKD和国产化两种迥然不同的市场境遇。经销商热衷于销售CKD车型,消费者对CKD车型青睐有加,“国产化”被误解或贬低为质量差和品质低的代名词。
上世纪,盲目迷信CKD,蔑视国产化,还情有可原,因为那时,我国汽车零部件技术确实处于“瓜菜代”水平。如今,我国已居于世界汽车产销大国之列,自主品牌汽车无论是质量和品质,还是形象及地位,均有较大的提升。盲目迷信洋品牌,鄙视自主品牌,显然不利于企业实施品牌经营战略、不利于自主品牌发展、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
中外合资企业推自主品牌汽车,是个新鲜事,销售遇到麻烦,国人理应正确对待,玩“换标”把戏,厂商也好,用户也罢,有违国家规定,缺失民族自信,是崇洋媚外情结作怪的反映,也是内心深处劣根性作祟的体现。有一则自主品牌车的广告语,耐人寻味:“……我有原装马自达6的底盘,我有原装大众的变速器和发动机,我是一汽,我叫××。”在改革开放30多年的今天,自主品牌汽车发展有了长足进步的今天,这广告语令国人深感痛心,它大损国人志气。
韩国成功发展民族汽车工业的经验启示我们,“换标”难于真正解决自主品牌汽车市场的销路问题,中资企业和合资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汽车,都绕不过“PQB”三段论模型, P(Price driver)是第一阶段即价格竞争阶段,价格驱动阶段;Q(Quality driver)是第二阶段即质量驱动阶段;第三阶段是B(Brand driver)即品牌驱动。很多企业起步时,一定是在P,用性价比取胜;如果突不破Q这个品质的高门槛,就只能永远停留在P,也到不了B。每个阶段都不能一蹴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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