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丰田汽车公司10月10日宣布,因电动车窗开关按钮故障原因将在全球召回大约743万辆汽车,这是1996年以来全球最大规模的单次召回事件,当时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因点火开关缺陷召回800万辆汽车。丰田前几次的召回事件中,因国别差异对待,早受诟病,此次丰田在我国市场约召回140万辆汽车。
10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近期有望实施,专家表示,这项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意味着“千万级罚金”,将对明知有缺陷拒不召回的企业产生巨大震慑作用。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接受采访时称,按照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若按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10%罚款的最高额度,即便是对于均价10万元的自主品牌乘用车,按照同一批次1000辆的保守估计数,企业也将面临“千万级罚金”。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秘书长崔东树说,随着上述条例得以“落地”,预计未来在华销售的进口车、合资车和自主车将在召回频次、召回批次、单批次召回量等方面大幅增加。崔东树分析道,由于自主品牌车型太过担心品牌形象受影响,再加上单车型销量比合资与外资车型小,自主品牌车型鲜有召回,但随着上述条例付诸实施,自主车企将不得不在召回成本和巨大违法成本之间权衡,从而更尊重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召回建议。
根据今年2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相对于自2004年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新增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许可机关吊销有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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