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全省交警系统规范执法电视电话会,责令新乡市交警支队负责人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出台“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张益民会上明确,今后,凡再出现路面民警、交通协管员收黑钱问题,对交警大队长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交警队伍。
“获嘉交警收黑钱”新乡交警支队长做检查
今年11月20日,一网站上发布了一段约7分钟的“获嘉交警收黑钱”视频。这段被标注为“见车必查,查车必罚,罚款不开票……”的视频,出自被称为河南交通维权人士的王金伍,他历时1年多,录制了334分钟54段视频,收集了74份罚款票据和数百名司机证词,内容详尽真实。该视频在网上一发布,立即被众多网站和媒体转载。
此事也引起了省公安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指派督察部门独立调查此事。目前,获嘉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大队长被停职,涉事副大队长、中队长被免职,两名涉事交警被关禁闭,五名协警被清退。
昨日,新乡市交警支队支队长在会上作出深刻检查,表示自己对问题认识不到位,疏于管理,给全省交警形象抹了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表示,鉴于新乡交警出现的严重违规执法问题,总队研究决定取消新乡市交警支队年终评先资格。
“获嘉事件”催生交警规范执法6条规定
“获嘉事件”暴露后,为严肃警纪,严格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省交警总队迅速行动,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治理公路“三乱”有关规定,昨日专门出台了《河南省交警系统规范道路执勤执法行为六条规定》。
省交警总队严令,对这六条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务必严格遵守,凡违反规定的,视情况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领导通报批评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警收黑钱,交警大队长调离交警队伍
昨日会上,张益民说,凡再出现路面民警、交通协管员收黑钱问题,对交警大队长一律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交警队伍。今后全省所有执勤交警必须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现场录像、现场拍照,现场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凡交警不携带执法记录仪执法的可视为非法。同时,张益民严令,任何县市公安局、城区派出所不得给交警大队、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据新华社电记者26日晚从公安部获悉,针对日前媒体报道的河南省获嘉县交警乱罚款问题,公安部责成河南省公安厅严肃处理,并派出工作组赴河南督察。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凡是民警乱罚款、收“黑钱”的,一经查实,一律开除,触犯刑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河南省公安机关要严肃追究乱罚款民警的直接责任,同时也要坚决追究负有领导管理职责、失职失察的上级主管领导的责任,不得以辞退协管员等非警务人员逃避、代替究责。
交警执法6条“高压线”
1.严禁非执法主体行使交通警察处罚权;
2.严禁不执行罚缴分离制度;
3.严禁当场收取罚款不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额;
4.严禁违法扣留车辆、驾驶证、行驶证、车辆号牌;
5.严禁执法时不携带执法记录仪、不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或者不按规定着装、不携带执法证件、警容不整;
6.严禁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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