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3日消息,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负责人指出,法律生命力在于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涉及亿万驾驶人,摒弃固有陋习,适应新规范,有些驾驶人难免出现不适,“拍砖”、“吐槽”可以理解。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认真吸纳群众的合理化建议,进一步加快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力度,完善执法异议受理、核查、处理工作规范,切实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不断改进工作。
据中新社质疑:北大教授要求公安部公开法律依据
1月3日,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教授吴必虎向公安部递交了《关于“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找到新规法律依据。目前,吴教授还没有收到公安部任何回应。
在申请书中,吴必虎称,交通信号灯的法律、条例和规定,应该有书面文件作为执法依据。但在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年通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2012年通过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这3种涉及交通信号灯法规文件皆未见“黄灯禁行”的明文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闯黄灯”扣6分、罚200元的规定缺少法律依据。
吴教授要求公安部公开三项政府信息,包括:
1.2012年8月12日公安部部长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2.公安部下发各地交警部门的交通信号灯执法依据具体条文。
3.因与法律矛盾而引起交通秩序问题时,公安部的下一步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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