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单纯从利益得失角度看待起步价问题,这更多涉及的是一项公共政策的评估与制定。如果只看到掌握话语权与决策权的人在舞台上摩拳擦掌,而消费者只能在台下喊破嗓子,那么无论涨与不涨,其结果都不具合法性。
北京市政协委员于凯建言,将出租车起步价提高到15元以缓解“打车难”,在网上引起一片质疑。网友普遍认为解决途径在于减份子钱,于凯回应称,份子钱已无处可降。
于凯说,任何一项改革都会伤及一些人的利益。这是实话,提高起步价损及广大乘客利益,难免遭到质疑。但他做过20年的哥,目前又是首汽集团高管,维护出租车司机及公司的利益没啥不正常。问题是,且不说涨起步价能否缓解打车难,这种提法是否合理本身就值得一说。
为什么是涨到15元,而不是14元或16元?这首先就是一个问题。政协委员有此建言,就该告诉公众依据何在,涨幅是怎么测算出来的。倘若只是随口一说,怎能让人信服?再者,涨不涨起步价,还要征求各方观点,充分论证。否则,这种涨价只会沦为某方面的利益工具。
政协委员称份子钱已无处可降,这也让人疑惑。去年有报道称,北京出租车司机每月上交给公司的份子钱将近其收入的一半。但出租车公司该支出的费用多少,净利润又是多少,并不透明。在这种情况下,份子钱能不能降,也缺乏充分依据。总不能说一句不能降,大家就该各自散了吧。
这还没说到政府的角色,缓解打车难需要各方努力,不可能只依赖价格杠杆。譬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高交通管理水平等,都是政府该做的事情。假如只提高出租车起步价,其实就是把部分人群挤出出租车领域。这部分人当然不会走路回家,要么开车,要么坐公交、地铁。就北京目前的交通状况和公共交通承载能力,这么做又是否合理呢?
可见,不能单纯从利益得失角度看待起步价问题,这更多涉及的是一项公共政策的评估与制定。这就不仅要厘定出租车市场的社会角色,还要尊重公共政策的制定原则,在市场利益、政府利益与社会效益之间取得相对平衡。具体讲,应把出租车当作准公共产品,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关政策。从这个角度看,政府不仅不能从中牟利,还应进行补贴。至于份子钱的合理性,也应站在这一角度考量。
说到底,出租车起步价能不能涨,关键要看相关机制是否公正合理。如果只看到掌握话语权与决策权的人在舞台上摩拳擦掌,而消费者只能在台下喊破嗓子,那么无论涨与不涨,其结果都不具合法性。这位政协委员的说法之所以引发争议,原因或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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