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某号称可以“低价购车”,其实差额都是她自掏腰包垫付,名气做大后,她就开始不慌不忙地行骗,骗取了多名受害人的订车款,涉案金额达70余万元。日前宝山检察院起诉了这起诈骗案。
2010年初,家住宝山的小韩打算购买一辆大众志俊轿车。他听朋友介绍,有一个姓朱的女老板,可以在4S店拿到低价车子,价格优惠不少。于是,小韩让朋友牵线找到了这名女老板,委托她帮忙购车。之后,小韩分二次支付给这名朱姓女老板共计3万元定金,两人约定25天后提车。然而,25天后,这名女老板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的小韩遂至公安机关报案。
和小韩有类似遭遇的还有小陈。小陈也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朱某。 2009年底,小陈找到朱某,委托她代购一辆柯斯达面包车,并交给朱某一张50万元现金支票,两人约定两个月内提车。然而两个月后,朱某称因车厂搬迁,暂时拿不到车,并交给其一份4S店的新车定购单复印件。小王拿着单据到4S店查询,得知单据是伪造的,于是至公安机关报案。
小王、小韩报案后,公安机关又陆续接到了数名被害人的类似报案。公安机关经调查证实,朱某系2009年起开始做汽车代购“生意”,她对外宣称自己认识4S店的人,可以买到价格优惠数千元的新车,而事实上朱某在4S店并无熟人,所谓的“低价优惠”实际是朱某自掏腰包垫付差额。在成功地替几个朋友代购了车辆后,朱某的口碑渐渐传了出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介绍找到朱某购车。而朱某便借着自己的“好口碑”开始大肆实施诈骗,2009年11月至2010年6月间,朱某以低价购买汽车、帮助办理上海车牌及缴纳购置税为幌子先后从陈某、韩某等6人处骗取现金70万元。
该案由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侦查终结,以朱某涉嫌诈骗罪于2013年1月28日移送检察院。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3月13日对该案提起公诉,现该案正等待法院判决。
检察官提醒,由于私家车价值较大,市民购买时一定要慎重,建议通过正规途径,直接在汽车销售店中购买,切勿轻信他人“低价代购”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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