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网转:日前报道,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今年的“两会”上,也有人大代表针对老百姓反映较多的公车腐败问题提出了“公车统一标识”,“强化监督”、“加大惩戒力度”、“推进公车改革”等具体建议。
中纪委称,下一步,将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标准,严格购置和运行经费预算管理,实行公务用车经费在财务上单独列项和单车定额核算制度,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严格实施使用登记和公示、配备更新及使用情况统计报告等制度。这样的答复显然是接受了代表和公众的意见,也受到了社会的广泛欢迎。
长久以来,“三公消费”是社会普遍关注且常出丑闻的领域。所以,公众也一直期盼在“三公”问题上出台强有力的举措,既能够节约政府开支、把资金用在更需要的地方,也能提高行政效率和官员廉洁度。尤其在公车使用的问题上,公众的抱怨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公车滥用、私用严重,超标配车突出,这样消耗了大量公共财政资源;二是公车特权相当普遍,在违反交规时有豁免权,占据公共资源时又有优先权。
所以,针对这种现状,公众的改进建议也集中在一点,那就是公车统一标识,方便群众监督。如今,中纪委要求推行这个做法,除了标识之外,还增加GPS定位,这就意味着饱受诟病的公车问题可能会获得部分解决。但是,在我们看来,技术层面推行新政固然可喜,但还需要完善配套监督体系,并且增强严格执法的力度,这样才能收到实效。
具体而言,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首先,就是主动监督。无论是统一标识,还是GPS定位,都只是为管理和监督公车使用提供条件,但是去不去利用这些条件还是取决于公权力部门。比如,GPS定位可以记录每一辆公车的日常运行轨迹,但是如果不去进行比对,不去核查这些运行是否合理合法,那么这种“装备”其实了无用处。监督部门要掌握主动权,就像一辆装有GPS的公务车经常出入娱乐场所,不能坐等群众举报,还应该想方设法进行主动监督。
换句话说,在装备GPS等设备之后,必须配备相关的监督人员和分析系统,主动利用这些先进的装备。因为逻辑很简单,比如在学校这样的地点,如果有公车经常在上学、放学的时间点出现在附近,那么就完全有理由怀疑这辆公务车私用;又如一辆公车经常出入各大娱乐场所,或者非必要的长途旅行,就应该主动介入调查——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表明它在执行公务。全覆盖的监督可能存在难度,但在娱乐场所、学校这种公车私用、滥用问题高发地带,则完全可以有主动的监督,不能安装完了事。
其次,确保群众监督。历史反复证明,人民对权力的监督是最有效的、最细致的,因为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在公车统一标识的同时也要确保群众举报的平台完备、监督的渠道畅通。这还有两方面的注意事项,一是保证群众检举揭发公车的问题不被打击报复,二是可以给予积极监督的群众适当的荣誉和奖励。
再次,就是严格的执法。毕竟公车的使用者都是政府官员,最终处理这些存在公车使用问题的人也是政府官员,部门与部门之间、官员与官员之间,他们是否能够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与被监督、执法与被执法的关系?公众对此其实是容易心存疑问的。正因为如此,中纪委的新举措最关键的一环就在于能否做到“令行禁止”、“执法必严”。让每一起违法违规的公车事件都得到严肃查处,这才是纪检系统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最有力的答复。
只有在配套完善和执法严格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公车使用等导致政府威信下降、群众抱怨增多的问题。我们也知道,目前有些地方已经在试点类似的公车监督机制,也取得一定的效果,但是我们现在期待有更多地方主动实现条件,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的统一标识、安装GPS定位装置等,通过包括在公车方面在内的种种改进,更大程度提升公众对政府的满意度,重塑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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