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车网转:10月1日起,《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开始实施,中国车主的维权体系更加成熟。那么,国外的车主是怎样维权的?
在日本,汽车在修、换、退方面,没有政策上的强制规定,汽车的售后服务是企业根据市场竞争决定的。但是,日本目前各家汽车制造商的售后服务大致相同。汽车质量保证期普遍为3年或6万公里,重要部件为5年或10万公里。
美国的“汽车三包”叫“柠檬法”,这是保护汽车消费者利益的各州法律总称。因为柠檬是一种又酸又涩的水果,消费者买到有问题的汽车时,如同吃了 一个青柠檬,酸楚不堪,难以下咽,因此,美国人把需要一修再修的汽车称为“柠檬车”。如果你买了有缺陷的汽车,并且处于质量担保期内,在合理的修理次数 后,制造商仍没能修好,车主便有资格要求换车、货币赔偿或其他方式补偿。
在欧洲,适用的主要是《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指令》。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强制的最短质量担保期是两 年。但销售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给予延长担保期。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销售商允诺或消费者合理期望的特性,则意味着销售商没有履行其合同,则需承担更 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在韩国,其民法中的“缺陷物保修责任法”规定,产品的缺陷确认后,要给予用户赔偿。产品的重要部件,修理3次仍未修好,应予更换。韩国的厂商将发动机、变速器列为重要部件,3次修不好(含更换总成),可以换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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