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与发改委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指出,2016—2020年期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
据《通知》称,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而中央财政补助的产品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而最为关键的补助标准,主要依据节能减排效果,并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纯电动乘用车按照续驶里程、纯电动公交客车按照能量消耗量、纯电动专用车按照电池容量大小分档予以补助,超级电容公交客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型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
其中,2016年,纯电动车能享受到的最低财政补贴下降至3.2万元,最高为5.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可享受补贴为3.2万元;纯电动客车的补贴为22万—30万元不等,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可享受补贴为17万—23万元不等。
随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将进行相应调整。《通知》指出,2016—2020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助标准适当退坡,2017年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降10%,2019年补助标准在2017年基础上再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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