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基础设施的快速普及,除了国家层面的鼓励以外,众筹模式的介入也会起到巨大作用,甚至会超过政府力量。要最大程度的发动人们的力量“汇溪入海”,共享经济的思维模式会为此提供巨大发挥空间。
杭州敢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战略总裁胡兴华告诉记者,要使个人、物业公司这类微小的“细胞”也成为众筹的力量, 就要给他们一定的利益动机。“例如私人停车位的公用化。”胡兴华解释道,个人停车位上安装了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当其出门在外上班的时候,这个停车位就可以 作为公共充电设施使用,“这样既解决了充电桩使用效率问题,还能使个人获取一定的收益,何乐而不为?”
以服务为入口,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胡兴华对记者举例说,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典型的充电 设施生产、建设、运营公司。目前,该公司的业务范围拓展到新能源汽车租赁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则变成租赁业务配套服务的一部分,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费用 分摊至汽车租赁成本当中,可以有效弥补单独经营充电设施带来的亏损。”胡兴华告诉记者,新能源汽车租赁业务的发展,要求租赁站点的广泛布局,间接带动了充 电设施的大范围铺开。
在胡兴华看来,特锐德的运营模式就是共享经济模式的产物,不仅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都实现了共享,还解决了充电设施的成本回收问题。
杭州汇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裘美丽在和记者沟通时提到,充电设施进入居民社区,最大的困难是物业公司的阻拦。“物业公司认为,充电设施带电,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只会增加他们的负担,他们对建桩的积极性不高。”
对此,胡兴华仍然认为,可以通过共享经济的思维方式加以解决。在他看来,物业公司的积极性不高,是由于其只有责任而没有利益,“如果充电设施也能为物业公司带来好处,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胡兴华对记者说,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如果充电设施能够和物业公司网络连接,对没有缴纳物业费的用户设置提醒和警告类的功能,或许物业公司对充电设施进入社区就不会那么排斥了。“这就是除了金钱以外的利益共享模式。”胡兴华解释道。
众筹建桩形成合力需要政策辅助
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向笔者反映过一个现象,就是场地提供者大多说得多、做得少。如果是示范 项目,场地提供者还能配合,如果是市场化运作,场地提供者则换了一副面孔。后来,这些场地提供者甚至奇货可居,售卖高价,左右要挟充电桩企业,弄得企业提 心吊胆,不敢放手建设。
在大城市中,土地资源确实稀缺,期待能够赚取利润也无可厚非。这就使场地提供方与充电桩建设运营方的利益有一 定的差别与冲突。如何纠正这些差别,众筹应该是一个很好的方案,将多方利益捆绑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共同进退,不至于各怀心事,最 后闹个“兄弟阋墙”。
就算如此,在北上广这样的大城市,停车位远远供不应求的情况下,众筹模式的推广恐怕还需要再调整。现有的众筹 一般是充电桩企业提供桩,再成立一个公司建设运营,场地提供方提供停车充电车位,这种模式可以说只是形似,还远未达到神似的地步。看似是“有地的出地,有 钱的出钱”,可是仔细想,还是有地的一方说了算。如何能够平衡这里面多方的实力与利益,做到各方平等,利益共享,应该是众筹建桩下一步该解决的问题。
在现阶段,光靠充电桩企业自身的力量,与场地提供方想平等坐下来达成合作恐怕很难,尤其是在大型城市,车位本 来就很紧张的情况下,更是难上加难。这时政府该出台一些扶持政策,规定一些停车位的充电桩安装比例和分成比例的原则或者指导意见,对尽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将大有裨益,并且这些政策不涉及补贴,未来充电市场做大了,政策再逐渐退出,让给市场自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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