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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铺路新能源汽车 电池技术却拖后腿

2011-11-18 来源:大河车网
    大河车网转载:新能源政策经过一年的探索、修正,在各方猜测中又一次呼之欲出,为经历了一年惨淡市况的中国汽车业在年末增添一抹温暖与希望。

    11月11日,科技部牵头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试点地方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相关扶持政策。

    《通知》发出后,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预计,《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0年)》有望年内出台。电动车辆国家工程实验室副主任、国家863电动汽车重大项目课题负责人林程近日向媒体表示,当前规划已经提交至总理办公会,如获批示,预计出台会很快。

    在“问道‘十二五’——BMW中经智库全国行”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潘家华谈及新能源政策时表示,新能源车型是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但是需要循序渐进。目前,混合动力车型在技术上和商业上基本可行。他认为,新能源规划需要全方面关注,要“多管齐下”,但是不能“大跃进”。

    政策先行

    最新发布的《通知》被业内解读为国家在政策上支持新能源车型的主要发展地位,大力推广新能源车。

    《通知》指出,“要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目前,我国共有25个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其中北京、上海等5个试点城市已经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实行了重点补贴,最高金额可达12万元。此外,以北京为例,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型还可免除摇号限制。

    政策层面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倾斜已经十分明晰。工信部装备司司长张相木在“2011全球汽车论坛(微博)”上表示,“十二五”规划在政策上将对汽车行业的重点领域倾斜,这些重点领域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节能和新能源方面。

    张相木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相关的规划已经上报给国务院,“目前我们就是等待国务院的批复”。张相木对此表示“年底出台希望很大”。

     分析认为,目前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集中在销售领域,通过价格补贴优惠鼓励消费者购买新能源车型。但是,在最重要的研发环节,汽车企业仍然各自为战。信达证券汽车行业分析师邢海芝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分析,“推广起来应该是个系统工程,首要的政策还是引导企业而不是消费”。

    技术困境

    事实上,国内自主品牌车企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的试点工作一直在持续。今年4月,奇瑞M1纯电动车在上海正式上牌;5月,比亚迪在深圳投放20辆E6纯电动出租车;6月,东风裕隆向杭州市政府交付了3辆纯电动汽车,作为杭州市政府公务用车的示范运行车辆。

    在政策导向支持纯电动车型的普及后,国内自主品牌企业纷纷加大了对纯电动车型的投入。然而,市场状况并不尽如人意。

    邢海芝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纯电动车型在商用车环节的普及远高于乘用车。这是由于商用车的客户就是政府,在普及和后续问题的解决上都相对简单。而在乘用车领域,纯电动车不仅是价格和充电的问题,产品测试以及消费普及都需要较长时间。

    分析认为,技术瓶颈也是制约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没有真正解决电池这个技术难关,续航里程还非常短,它在某些性能方面还有很多缺陷,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

    此前,多位业内专家表示,如果不能突破电池续航里程的问题,新能源车型的市场化进程很难继续。
 
    对此,同济大学汽车学院院长、国家燃料电池汽车及动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余卓平对媒体表示,我国正在考虑大规模鼓励电池租赁业务,同时考虑转移支付或分期付款的模式,降低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如果考虑后期充电成本,新能源汽车的性价比将远远高于传统汽车。

    但是,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电池租赁需要车型电池型号相对统一,对于强调个性与创新的汽车行业似乎并不适用。

    此外,《通知》指出,试点城市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车辆与充电桩的配比不得低于1∶1。就此,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基础设施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并不能很快改变新能源汽车的销售现状。

    走向多元

    据张相木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介绍,在新能源规划中,插电式混合动力属于新能源车型,与纯电动车享受同等补贴标准。

    对于争论已久的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道路选择问题,张相木表示,混合动力分为普通混合动力与插电式混合动力。普通混合动力被归纳为节能车型,而插电式混合动力属于新能源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归为新能源汽车,意味着它和纯电动汽车就是一样的,在补贴额度上不存在谁多谁少的问题”。

    在国家层面,在“2011中国汽车产业发展论坛(微博)”上,国家工信部副部长苏波强调,“在全力发展纯电动汽车的同时,过渡期一定要抓好混合动力汽车的发展。”分析人士认为,这意味着,混合动力汽车从被边缘化的地位,重新被放置到了更加重要的位置,也将有可能获得比现有政策更多的扶持和市场机会。

    全国政协常委、国家能源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张国宝也表示,现阶段,混合动力车可能更加受到青睐。

    对于企业而言,混合动力越来越受到认可。一位与会专家表示,对于技术路线的争论,非常表面,并且没有意义。他认为,“在外资企业都已经开始针对中国市场研发电动车的当下,我们还在讨论走哪种路线,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十二五”期间,是将能源多元化、动力电气化两大趋势相统一,研究新一代纯电动驱动平台,抢占电动汽车的技术制高点。在欧阳明高看来,这说起来很容易,但是做起来非常难。

    潘家华指出,目前的新能源技术水平,大规模布局是种浪费。上述汽车行业分析师也表示,电动车的大方向没有问题,主要是推广中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真确和可行的办法。“说到鼓励,我觉得不急于鼓励消费这个环节,多在核心技术即研发生产环节下工夫,多给予支持”。

    延伸阅读

    新能源汽车或不限购不限行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及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一、积极研究针对新能源汽车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并出台停车费、电价、道路通行费等扶持政策,广泛调动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

    二、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为个人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其住宅小区停车位或工作场所停车位配套建设充电桩,充电桩与新能源车辆配比不得低于1:1;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充电设施建设服务;在政府机关和商场、医院等公共设施及社会公共停车场,适当设置专用停车位并配套充电桩;同时,城市要调配资源建设少而精且覆盖示范运行区域的快速充电网络。

    三、汽车企业、关键零部件企业、充电基础设施企业要严格执行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按照国家和行业最新颁布标准及时调整。

    四、整车或电池租赁企业要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处理体系,落实动力电池回收责任,制定相关的回收服务承诺,建立相应的处理能力。

    五、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制度。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进入目录的产品,定期进行市场销售量核查,对一年内未销售的产品,取消该目录。对目录产品在试点城市的实际运行状态进行抽样测试,凡产品配置、技术状态与目录严重不符的,取消该产品目录。进入目录的企业,如清退目录产品达到50%以上的,取消该企业参与试点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