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市场“以租代购” 客户群多为企业
只要预付1万元,就能把新车开回家;以后每个月交付一定的租金,租期满后就能获得车辆产权。这样的购车方式您听过吗?
一种新型的汽车营销模式以租代购在北京、上海等地区正在迅速发展,并逐渐成为汽车经销商的新型营销策略。
昨日,记者对长春汽车市场进行踏查了解到,长春已有汽车租赁公司试水“以租代购”这种营销模式。
预付1万元即开新车上路
目前在长春购车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全款购车,另一种就是分期付款,这两种方式都要求消费者在前期交付一定比例的现金。“以租代购”则减轻了消费者前期的付款压力,降低了新车使用门槛。
据了解,“以租代购”这种业务的操作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租赁公司按照客户指定的车型购进新车后,与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租赁协议。客户在支付1万元左右的预订金后就能拥有此款车的驾驶权。随后只要每月按照协议交付租金,租期满后就能获得该车的“产权”。第二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类似,只不过每月的租金相对较少,租期满后还需缴纳租用车辆的残值(即使用过后重新核定的车辆价值)。
4S店尚未普及“以租代购”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其他多家汽车租赁公司了解到,这种“以租代购”业务多开展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汽车租赁公司。
长春某连锁汽车租赁机构销售经理范先生给记者算了笔账,一辆12万左右的家用轿车,如果用做传统的租车业务,一个月的租金为6000元左右,2年的租金收入就为14.4万,产权还归公司所有。如果用此车进行以租代购,收取押金8000元后,与客户签订至少两年的租赁合同,每月租金以7000元计算,2年后此车共有租金收入16.8万元,但是在客户租用期间,车辆的购置税、保险费、牌照费以及保养维修费用都由租赁公司承担,所以扣除这些成本,2年后该车的纯利润只在2万元左右,且产权已经不归公司所有。可见这种业务并不及传统租车的利润可观。
据了解,目前这种业务并没有在4S店普及。
客户群体多为企业
尽管“以租代购”对于租赁公司而言收入不及传统租车业务,但对于消费者来说,这种购车方式的成本并不低。
范先生告诉记者,以租代购这种方式的客户群体多为企业,个人客户咨询的较多,但真正用此方式购车的比较少。目前以这种方式购车的公司企业多是看中了它前期不占用固定资金投入,并且省去了上保险、牌照、购置税以及保养维修等一系列环节。
东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