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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新车便闯祸 保险未生效只能自赔4万

2012-03-02 来源:大河车网
    大河车网转载:欢欢喜喜买辆新车,结果半路出了车祸,更郁闷的是,所投的保险竟然还未生效!昨日,经浙江省嘉兴市海宁法院调解,这位车主夏某与原告郭某达成一致协议,由夏某赔偿郭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

    2010年1月,夏某到某车行买了辆越野车。完成交车手续后,夏某为新车投保了交强险,于是便开新车准备回家,却不料半路发生了交通事故,将骑着电动车的郭某撞成了10级伤残。事故经认定,双方各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2012年2月,郭某治疗结束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夏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0万余元,开庭时变更为5万元。夏某本以为车子上了保险,就可以由保险公司直接赔偿,岂料所有保险资料都显示车子的保险开始时间是从买车次日的零时起。

    庭审中, 夏某情绪十分激动,为什么自己投了保险,却还是要自掏腰包。法官耐心解释后,夏某情绪才逐渐平复。经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一致协议。

    承办法官提醒各位司机,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购买机动车的人越来越多,但依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是不能上路行驶。因此,在提新车时, 一定要在车辆上路前,仔细审核确认车辆的交强险投保情况,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即便事故责任很小,也要自己掏钱来全额赔偿对方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