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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报道《霸气4S店:不买车不退定金》

2013-07-23 来源:大河车网

   承诺退款月余至今仍未兑现

 

   事件回顾

 

   记者调查:4S店:不退款因为领导生气了

 

    2013年1月,朱先生在裕华玖锐东风标致4S店看中了一款车,交了1000元定金,当时说好若最后考虑不买车,这个定金还全额退还,4S店也答应了。但是,当朱先生和家人商量决定不买车时,4S店却翻脸不认账,拒绝退还定金。双方历时数月的纠纷就此产生。

 

   本报在5月16日以《霸气4S店:不买车不退定金》为题对此进行了报道。记者与4S店的交涉过程中,该店承诺在一周内退还朱先生的1000元定金,但是,直到现在,朱先生仍未拿到退款。

 

    投诉者朱先生告诉记者,自上次4S店承诺退定金后,他又多次与4S店沟通,但店方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答复,最后给出的理由竟然是“由于领导看到《今日加油》的报道,一气之下拒绝退还1000元定金”。朱先生回忆,在和4S店交涉中,店内人员说“领导还派我们进加油站收了一万多份当期的《今日加油》”。

 

    6月28日,记者致电裕华玖锐东风标致4S店,负责此事的王姓经理一听是记者,就高声问:“还问我不退钱是怎么回事,你自己写的报道,你们还不清楚吗?”

 

    之后,记者又与张姓经理联系。该负责人说:“本来我们以为答应退款就不会被报道,结果你们还是报道了,我们领导看到后很生气,所以定金就不退了。”

 

    律师观点:承诺就应该兑现

 

    至此,这场纠纷陷入僵局。

 

    据此,河南裕达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王廷玉认为,从法律角度来讲,4S店当初既然承诺车主退还定金,即构成一种新的合同关系,客户有权要求其履行承诺,退还相关款项。

 

    同时,王律师认为,企业方面也要考虑考虑:是1000块钱重要还是企业信誉重要。

 

    王律师还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进展: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截至记者发稿时,朱先生称,4S店方仍坚持不退还定金。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消费者:这个钱他们就应该退!

 

    据张姓经理说,朱交过定金后,他们就及时从厂里发车了,车已经到了,朱拖了三个月才要求退定金,所以,这个定金不能退。

 

    但是,店方的这种说法朱先生不予认可。他认为,4S店之所以这样说无非是给自己不退钱找借口而已,是为其不诚信行为做开脱。朱说,自己在交付定金的第二天就致电4S店,要求退还定金,并不是4S店方所称的三个多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