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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去年收费公路亏661亿

2014-12-24 来源:大河车网

    昨天,交通运输部公布《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去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自2011年至2013年,收费 公路的负债额度持续增加。交通专家认为,中国目前仍处于高速路迅速发展阶段,公路负债额度还会增加。为减少负债额,部分收费年限到期的高速路持续收费或将 成为常态。

 

    数据:去年公路收费3652亿

 

    据了解,自1984年12月,我国开始实施“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公路政策,30年来,97%的高速公路、61%的一级公路和42%的二级公路,都是依靠收费公路政策建成的。截至2013年底,全国收费公路债务余额为3.4万亿元,其中高速路占91.2%。

 

   《公报》显示,去年全国收费公路还本付息支出占当年车辆通行费收入的86.2%。相当于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就有8.62元用于偿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

 

    节假日免费“亏”149亿

 

    自2012年起,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在重大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客车可免高速费。那么每年因节假日免费致企业吃了多少亏呢

 

    《公报》显示,2013年度,全国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428亿元。其中,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149亿元,记者注意到,在去年收费公路的支出中,养护经费支出共计390亿元,也就是说,节假日免费的金额可抵养护支出的四成。

 

    据悉,去年5月,交通运输部组织起草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

 

    解读:高速路持续增加致债台高筑

 

    北 京工业大学交通研究中心教授陈艳艳表示,在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高速路建设年代早,上世纪80年代之前就已经比较发达。而中国发展起步晚,短时间内里程 增加快,从总体里程看,也要比其他国家的里程多。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秘书长王丽梅表示,过去的30年是我国高速路快速发展的时期,2010年至2013年, 全国高速路里程就增加了36.4%。

 

     王丽梅说,政府无资金修路,就采用贷款方式,因此使得债台高筑。4年来,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中,用于偿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从60.62%提高至86.2%。未来,我国高速路仍要持续发展10年,因此高额债务问题仍会持续。

 

    那么目前86%的偿还额度是否过高?王丽梅认为,86.2%的偿还额度是全国收费公路的比例,目前,高速路网相对完善的东部和沿海地区偿还比例并不高,而中西部地区因高速路快速发展负债率较高。

 

   记者了解到,2010年,北京收费公路收入的30%用于偿还当年的银行本金和利息,另外还有7%的收入属于盈利,但由于北京历史欠债400多亿,即便有利润也被抵入历史债务中。

 

    释疑1:一直收费咋还亏这多钱?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李彦武解释说,一方面是收费标准长期不变。以北京为例,京港澳高速执行的收费标准是1994年制定的,京沪高速的标准是1998年制定的,京藏、京哈是2000年制定的。另一方面,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养护费用却逐年上升。

 

    “建 设成本快速上升是高速公路新增债务余额较多的主要原因。2011年全国高速公路平均造价为每公里5067万元,2013年上升到9082万元。国家发改委 近年对部分公路车辆通行成本的监审结果显示,2004年后建成的高速公路全部亏损。”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伟说。

 

   北京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瑛峰却对此提出疑问:建设成本上升、还本付息较多都可以理解。但《公报》显示,去年运营管理支出就有457亿,比公路养护的390亿还多。这是否合理?能否进一步压缩?值得商榷。

 

    此前,审计署曾对18个省份的高速收费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发现,有一些地方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一边是高额福利,一边是人浮于事、超编严重。有一家企业编制27人,实际多达156人。有些企业甚至把资金挪用建设楼堂馆所、投资理财。

 

    此外,“账本”上还列明“其他费用”共104亿元。赵瑛峰说,“其他费用”是个筐,金额不大又没有明确二级明细科目的支出,都可以“装”进去,很容易成为隐藏“秘密”的“黑洞”。这些隐性黑洞不除,不仅是对公众不负责任,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公路建设。

 

    2、收费期满凭啥能继续收?

 

    近 期,部分省市延长高速路收费期限备受质疑。原京石高速河北段,本该于11月22日到期停止收费,但人们却只能享受40天的免费。年底,“新京石高速”将重 新获得22年的收费权。此外,山东交通部门日前宣布,2014年底到期的15条(段)高速公路将继续收费,原因是全省高速路债务仍旧很重,收费公路采取 “统贷统还”的方式,即一条收费公路贷款未还清,其他高速收费将不停止。而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高速收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据 悉,去年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各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还贷公路,可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贷款、统一还 款方式。这就为各省市以一条公路未还完贷款,延长其他公路收费提供庇护。另外,该意见稿还提到,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 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还贷、经营期满后,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

 

    北京工业大学交通研究中心教授陈 艳艳表示,之所以部分省市敢延长收费期限,与各自负债率高不无关系,但也与主管部门的“默许”有关系。虽然,交通部的有关条例修改的意见稿还未最终通过, 但各省市已经开始尝试。另外,《意见稿》提到高速收费年限不得超过30年,但又为各省市延长年限留下延长收费的空间,因此《意见稿》本身就有一些不确定 性,未来交通运输部应该在《条例》修订中解决这个问题。

 

   3、何时高速路能停止收费?

 

     不少交通专家表示,高速路与具有公益性的地铁不同,高速路是为满足部分使用者的需求,在道路收费年限中止后,养护和运营费用以及大修的费用,不应靠政府补贴,这对于那些不使用高速路的纳税人来说不公平,应遵循“谁使用谁交费”的原则。

 

    陈艳艳表示,从目前交通运输部给出的信号看,即便有高速路收费到期,养护和维修费也需要继续征收。另外,如果“统贷统还”的意见通过,并最终以《条例》形式出现,那么只要有高速路在建,收费便不会停止,因此延长收费期限也将成为一种趋势或者常态。

 

    如 果收费持续,陈艳艳认为,收费方应该给予合理的解释。是因为新建高速路?还是因为部分收费路到期限,因客流少贷款未还清?职能部门应该对未还清的收费公路 进行评估,如果的确因为客流少导致,就可以继续延期,但是如果不是因为经营原因就要追究相应责任。目前,各省市高速路收费年限以及还款情况并没有清晰公 示,为何延长收费也并不给公众解释,未来应该加强此类信息的公示和监督,避免高速费成为部分利益集团的“印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