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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郑州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限行、禁行

2015-11-30 来源:大河车网

  近期市交警支队拟出台多项新规,包括三环以内禁止货车通行、机动车实施“运六歇一”等。北环路以南、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中州大道(以上均含本路)以西、东风东路(金水路以北、不含本路)西南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北环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北环路—花园北路)和金水东路(中州大道—京珠高速公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各类载货汽车(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除外)、半挂牵引车、专项作业车和营运长途载客汽车驶入。

 

  农业路以南、未来路以西、航海路以北、桐柏路以东(以上均含本路)的区域,每天的7时至9时和17时30分至20时禁止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驶入。

 

  连霍高速公路以南、西绕城公路以东、南绕城公路以北、107国道(以上均不含本路)以西的区域内,以及花园北路(连霍高速公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公路—花园北路)禁止外地过境载货汽车驶入。

 

  金水路(河医立交桥—中州大道立交桥)、花园路(紫荆山立交桥—北环路)每天的7时至22时禁止轻型、微型封闭货车驶入。

 

  金水路上的“四桥一路”(即河医立交桥、大石桥立交桥、新通桥立交桥、紫荆山立交桥和新通桥至大石桥高架路)昼夜禁止大型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汽车拖、挂车驶入。

 

  已出新规

 

市政府决定,调整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以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提高通行能力,保证安全畅通。昨日,市政府下发通告,公布部分道路的限行、禁行等措施,通告自2009年12月1日起实施。

 

  市政府发通告,部分道路将限行、禁行

  

一、由西向东、北方向

 

  由西绕城公路以西驶入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可以沿西绕城公路向北,经沟赵站驶入连霍高速公路向东或转京珠高速公路向北行驶;也可沿西绕城公路向南,沿南绕城公路向东、107国道向北、商都路向东,经京珠高速公路向北行驶,或沿107国道向北,经黄河公路大桥向北行驶。

 

  二、由北向西、南方向

 

  由107国道黄河公路大桥以北驶入的向西、南方向行驶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可以沿107国道向南、南绕城公路、西绕城公路行驶。

 

  三、由东、南方向

 

  由东、南方向驶入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均可以沿107国道、南绕城公路、西绕城公路向各方行驶。

 

  四、由连霍高速公路柳林站进出

 

  经连霍高速公路柳林站驶入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可以凭当日的连霍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经中州大道向北,沿黄河公路大桥向北或沿107国道向南行驶。

 

  由107国道黄河公路大桥向南驶入连霍高速公路柳林站的外地过境载货汽车可以凭当日的黄河公路大桥通行费收据,经中州大道向南,进入连霍高速公路柳林站。

 

 

近期郑州交警支队将会有许多新规出台,调整货运车辆禁行范围、打造郑州智能交通、扩大单向交通组织范围、机动车实施“运六歇一”等。

 

  机动车实施“运六歇一” 三环内禁止货车通行

 

  调整货运车辆禁行范围

 

  交警支队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于近期对货车禁行措施进行调整,三环以内禁止货车通行;二环以内有通行证的货车,早、晚高峰期禁止通行。

 

  花园路、紫荆山路等设公交专用道

 

  从本月28日开始,将对花园路交通通行情况进行调整,在对农业路口等实行4个方向全面禁左的同时,还准备将花园路、紫荆山路设置的公交优先道转为公交专用道,并通过设置监控设施的方式,确保“专道专用”。

 

  黄河路等主干道实施单行

 

  交警支队还将扩大单向交通组织范围,结合地铁1号线建设,准备对黄河路、纬五路、商城路、东西大街、城南路实施单行等。同时,将加强对单行道路的管理,避免出现车辆乱停乱放、逆行的情况,保证通行效果。

 

  机动车实施“运六歇一”

 

  研究建立按机动车尾数限行措施。交警支队建议在大型活动期间、节假日(中秋、春节)前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日常时间机动车按尾号限行,实施“运六歇一”措施,并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实施效果。

 

  慢车道平行式泊位高峰期禁停

 

  交警支队提议设置高峰期禁停时段,在7时30分至8时30分和17时30分到18时30分,禁止一切车辆在慢车道平行式泊位上停放。同时慢车道平行式泊位在当晚9时到次日早7时免费提供。另外,还提议对实行有偿停车的平行式泊位提高收费标准,将慢车道平行式泊位收费标准由现在的4元/次,提高到6元/次。